严守“菜篮子”安全底线 重庆出台食用农产品“七个一律”

市民在菜市场购买蔬菜(资料图片)

菜市场购买猪肉摊位 据新重庆-重庆日报

  食用农产品安全直接关系市民餐桌健康,是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压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农产品销售全流程行为,严查各类食品安全乱象,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起草《关于强化监管执法压实市场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七个一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推出七项刚性监管举措,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全方位守护市民“菜篮子”安全。

  紧盯产品质量隐患

  从严查处不合格农产品

  针对市民高度关注的农残超标、非法添加等农产品质量问题,新规明确刚性处置标准,坚决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百姓餐桌。

  按照要求,监管部门抽检发现在售食用农产品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情形,在依法处罚销售商户的基础上,一律要求商户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公示产品不合格信息及产品召回相关内容,公示时长严格遵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让问题产品处置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市民监督。

  对于性质更为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新规划定红线底线。凡是检查发现食用农产品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情况,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以严厉司法震慑杜绝恶性食品安全问题。

  整治市场经营乱象

  压实开办方主体管理责任

  针对生鲜灯“美颜”造假、凭证缺失、检验流于形式等市场常见顽疾,新规打破“只罚商户、不究市场”的监管惯性,明确市场开办方监管责任,倒逼管理职责落地。

  同时,新规严把农产品入市销售凭证关口。针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缺少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合格凭证,或是批发市场商户未按规定出具合规销售凭证的行为,在查处商户的同时,一律对市场开办者立案调查,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责,倒逼市场方做好入市产品资质核查工作。

  针对批发市场入场检验监管漏洞,新规明确,批发市场未按规定对入场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或是伪造、提供虚假检验检测记录的,一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杜绝检验环节走过场、数据造假等问题。

  此外,新规细化市场日常管理监管要求,市场开办者若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自查制度,或是伪造培训考核、自查工作记录的,一律依照食品安全法条款开展查处,规范市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流程。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

  实现违规行为全程留痕

  为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杜绝违规行为反复反弹,此次新规创新推出食品安全信用公开管理模式,将监管追责延伸至个人、落实到细节。

  按照新规要求,市场开办者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日常履职记分情况、行政处罚记录、行业禁业限制等全部相关信息,一律纳入统一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专人专档管理。所有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实现从业人员“一人违规、全程留痕、全网可查”,通过常态化信用约束,筑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防线。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七个一律”监管举措,覆盖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管理、检验检测、日常自查、信用监管全链条,以最严格的标准、最细化的举措、最严肃的追责,补齐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短板。下一步,重庆市场监管部门将稳步推进新规落地实施,常态化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不断净化农产品市场经营环境,切实守住市民餐桌安全底线,保障群众放心买菜、安心用餐。

  上游财经-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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