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今年的“两高”报告多次提到重庆法院、重庆检察院的实践探索,对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亮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让我们一同盘点“两高”报告里,有哪些“重庆元素”?
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报告提出,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等15地法院深化域外法查明合作,以规则机制“软联通”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重庆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对于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牵头完善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3+2”省际司法协作机制,协同广西等14地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举行第二届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司法协作推进活动,助推构建现代化集疏运体系。本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指导,活动主题为“努力让《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落地见效”,重庆高院秘书处代表“13+2”法院,与5所高校共同签订《域外法查明合作框架协议》,助推提升“13+2”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司法水平。
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
报告提出,我国司法实践促推国际贸易制度创新,《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获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促进涉中欧班列、“一带一路”跨境多式联运和贸易融资便利化。
重庆法院通过审理铁路提单物权纠纷第一案,确认跨境运输单证可转让裁判规则,有效破解涉中欧班列、“一带一路”跨境多式联运和贸易融资难题,用司法智慧将重庆实践汇入中国方案,助力第80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将海运提单“可转让性”的成熟经验扩展至所有运输方式,为国际贸易制度创新贡献中国方案、重庆智慧。
跨域生态修复
报告提出,重庆法院将案涉生态损害赔偿金交由生态受损地云南省开展修复。
重庆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异地跨域委托执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在原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结的秦某某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原渝北区人民法院将执行到位的修复资金跨省级行政区划转移,委托云南法院在生态受损地金沙江流域协同当地农委等单位执行替代修复工作,实现“损害在重庆、修复在云南、效应在长江”。该案入选长江流域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典型案例,为推动长江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提供有益实践样本。
示范裁判+集中调处
报告提出,重庆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开展“示范裁判+集中调处”,促使959户业主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纠纷达成和解,潜在2000余件纠纷消解于萌芽状态。
该案是重庆市巴南区法院审理的熊某等959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因开发商逾期一年半交房的违约金支付金额协商未果,熊某等业主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指派法官进行专业指导,促成业主与房地产公司就系列纠纷达成和解,潜在2000余件纠纷消解于萌芽状态,实现纠纷“柔性”化解,做到双赢共赢多赢。
服务协调发展
报告指出,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京津冀、沪苏浙皖、川渝等地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协同。
重庆市检察院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中心两地”战略定位和“三中心一走廊”战略部署,在服务营商环境、生态环保、金融、民生等方面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协同办理案件132件。落实中心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部署,组建两江新区检察院,整合资源力量、优化职能配置,平稳有序交接、一体同轨履职。积极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加强成渝地区涉金融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案件410件。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报告指出,组织北京、上海、重庆等地检察机关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建设。
重庆市检察院聚焦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加强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检察交流互动,友好接待新加坡副检察长、柬埔寨副总检察长来渝交流访问,成功举办乌兹别克斯坦检察官研修班,在加强司法协作、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增进共识。加强对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司法保护,完善服务枢纽港产业园、自贸区、综保区等检察举措。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报告指出,加强长江、黄河、珠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重庆市检察院切实抓实长江生态检察大保护,围绕推进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聚焦一体推进“九治”攻坚,迭代升级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以法治之力守护长江之美。
2025年,持续加大对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砂等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83件683人。落实市总河长令,发布“助力幸福河湖建设暨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公益诉讼巡查指挥令,组织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绿色低碳发展”“长江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028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01亩、清理河道80.4公里、清理固体废物2.3万吨。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探索碳汇补偿、劳务代偿等方式,促进生态修复治理。
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报告指出,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
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以下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主要从事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自2004年成立以来,该团队由1个“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拓展到45个维权岗,成员发展到500余人,梅玫、龚珊、唐焕然、吴波、李非白、孙文静、王莉7名同志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长期坚守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线,依法办理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联动开展矫治帮扶、综合救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用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之路,用爱诠释社会温度。
2025年8月,中央宣传部授予渝检护“未”团队“时代楷模”称号,褒扬其为“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这是重庆市首个“时代楷模”集体,是全国检察系统首个“时代楷模”,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政法系统首个“时代楷模”集体。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市委市政府发文号召向他们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等多地,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30余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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