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事项名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适用范围在重庆市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受理机构重庆市商务委行政服务大厅
决定机构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审批结果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中予以通过并公告
结果送达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中进行公告,企业可以随时登录该系统查询
审批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条
申请条件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申请材料目录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

4.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两店一年)的证明文件和相关材料(直营店营业执照、店铺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的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作简历(曾任职)并加盖鲜章原件;

5.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已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所有,须提交所有人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书(审原件);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与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前已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与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同时根据商务部要求,还应提交加盖鲜章的逾期备案情况说明;

8.备案申请书;

9.特许人基本情况备案表;

10.特许人店铺分布情况表;

11.重庆市特许经营企业市场计划书特许网点初期投资概算;

12.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13.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14.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特许人承诺书;

注: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

2.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商贸行业管理处审查;

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作出备案决定

5.予以备案并公布或不予备案退回行政大厅并告知理由。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幢行政服务大厅(交通方式可乘坐公交车119、338到达自贸办站,或将您的交通工具停放在中讯时代停车场)。

接件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62663117、023-62662397

投诉网址:http://wsy.cq.gov.cn/(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23-62661008、023-62661099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电话:023-67086926

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网址:http://wsy.cq.gov.cn/(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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