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西永综保区、保税港区管委会:
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实行办法》(详见附件1),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商会均可作为申请主体申请商品排除。6月1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并启动2000亿美元产品排除程序,由美方企业和协会作为申请主体申请排除(详见附件2)。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开放平台持续关注、做好信息宣传,并通知辖区重点企业排查确认符合排除条件的商品,指导企业做好网上申请工作。为更好开展此项工作,请各单位持续收集各辖区内企业主动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并及时报送我委(联系人:贺南翔,电话及传真,62669591)。
附件:1.
2.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