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口货物许可(汽摩类)
事项名称限制出口货物许可(汽摩类)
适用范围适用于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
受理机构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
决定机构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数量限制无限制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审批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结果送达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审批依据

1.《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2.《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申请条件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

2.企业必须纳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及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申请材料目录

1.《出口许可证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1份;

3. 发货人提供给出口商的供货证明书1份(加盖单位公章);

4. 第一次办理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办理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企业在线填写《进出口企业电子钥匙与电子认证证书办理申请表》申请电子钥匙。登录网址http://careg.ec.com.cn/busLoginController.do?toLogin;

2.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线填写、修改、上报申请表。登录网址http://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3.网上查询申请表是否审批通过;

4.打印已审批过的申请表,并盖章;

5.持申请表、合同及相关文件到重庆市商务委行政服务大厅领取许可证。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受理;

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外贸处审查;

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作出许可决定;

5.向申请人发放许可证或制作、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幢行政服务大厅(交通方式可乘坐公交车119、338到达自贸办站,或将您的交通工具停放在中讯时代停车场)。

接件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62663117、023-62662397

投诉网址:http://wsy.cq.gov.cn/(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23-62661008、023-62661099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电话:023-67086926

服务指南完整版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网址:http://wsy.cq.gov.cn/(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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