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编制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机构职能类信息

  公文类信息

  日常工作类信息

  规划计划类信息

  行政许可及审批类信息

  便民服务类信息

  互动交流类信息

  其他信息

  2、 公开形式

  (1)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公众信息网(www.cqmcc.gov.cn)进行公开。

  (2)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3、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的信息(主动公开以外),可以向本委申请获取,本委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方式见申请公开。

  本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三、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投诉。监督电话:6266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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